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English|长者模式退出长者模式
首页
首页>地方工作>安徽>工商联工作

安徽省工商联关于紧急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信息来源:安徽省工商联 字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联,扶贫办(局),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贫困地区部分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渠道受阻,面临滞销卖难,影响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省工商联、省扶贫办决定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消费扶贫爱心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加强与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帮助贫困人口增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方式

  (一)政府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全省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充分认识实施消费扶贫行动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民营企业可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自觉自愿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采购贫困地区滞销农产品可以企业自用自销,可以组织单位职工团购,也可以购买后向湖北或本省内养老机构捐赠等。

  (二)线上订购与线下直采相结合。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一方面,鼓励企业利用线下平台和渠道,深入镇村采购滞销扶贫农产品。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企业可深入贫困县进行直采,推动农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企业“互联网+”线上平台优势,通过网上扶贫特产馆、淘宝天猫等电商渠道,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建立线上销售平台,拓宽销售网络、提高配送效率。

  (三)消费助贫与长效帮扶相结合。组织民营企业就近采购本地农产品。企业可与结对帮扶村主动联系,对接了解滞销农产品情况,实施定向采购。结合需求,指导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包装,通过自有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的迅速精准对接,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的燃眉之急。在开展消费助贫行动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争取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构建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力争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切实帮助贫困人口增强自我造血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工商联和扶贫办(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消费扶贫爱心行动的组织领导,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年度重点工作。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本着“企业自愿、价格合理、不硬性摊派”的原则,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各市、县(市、区)工商联、扶贫办(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选配精干力量负责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铺开,确保消费扶贫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协同。全省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和工作协同,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消费扶贫爱心行动有序推进。原则上引导民营企业在所在市、县(市、区)、乡(镇)、村就近购买滞销农产品。各级扶贫部门要及时掌握疫情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农产品滞销带来的影响,精准摸排贫困地区滞销农产品供给信息并提供给同级工商联;各级工商联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滞销农产品信息,多渠道宣传发动,通过微信群、短信通知、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有效送达民营企业,动员民营企业及时与有关乡(镇)、村对接,积极采购滞销农产品。省工商联组织直属商(协)会会员企业重点采购挂牌督战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滞销农产品。

  (三)及时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民营企业在参与消费扶贫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典型。联手中央驻皖新闻媒体和省内主流媒体,通过重点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讲述企业助力扶贫的生动事例,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全省各级工商联和扶贫办(局)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消费扶贫行动开展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消费扶贫要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各市工商联、扶贫办(局)请于每周三、周五中午11:30前,汇总统计报送本地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情况(见附件)。

  联 系 人:省工商联经济处 王传俊

  联系电话:0551-62999947   手机:18326171186

  邮箱:544368584@qq.com

  联 系 人:省扶贫办产业指导处 王亚奇

  联系电话:19956028128

  邮箱:sfpbcyzdc@126.com

相关链接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46号

微信公众号